延 安 市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处 文 件
延市运管发[2005]第80号
关于认定延安市社会福利公司
从事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测业务的通知
各县(市)运管所、客运办:
根据《陕西省交通厅关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技术服务能力认定及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2005年6月22日,延安市社会福利公司申请公司所属的"延安市社会福利公司机动车辆检测站"从事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测业务。经市处审查该公司属独立法人,己取得《工商经营执照》和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同时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GB/17993)及有关汽车修理、维护、检测相关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认定延
安市社会福利公司机动车辆检测站从事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测业务。市处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二OO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运管局维修科,本处各领导,有关科室,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