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运 输 管 理 处 文 件

运管发[2004]013号



 

关于开展汽车维修市场秩序专项整顿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维管办:

    为了贯彻落实陕交发[2003]326号《关于印发2003年全省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和2004年全市运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汽车维修市场现状,决定在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汽车清洗及美容装潢、冲器补胎等经营业户。重点是打击无证修车、占道经营、维修质量差、乱收费、超作业范围维修车辆的行为。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严格审核企业经营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

    结合汽车维修企业年审,对维修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登记。依据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陕西省贯彻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实施意见》,对企业设备条件、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达不到经营条件的企业,应针对缺陷和不足,督促其尽快完善,逾期仍达不到资质条件的,要予以降级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通过检查审核,明确维修企业技术类别,核定企业经营范围。

    (二)加强二级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

    实行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强制制度,对保证车辆完,减小车辆事故隐患,保障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重点是落实二级维护作业规范、作业项目及质量保证期制度等。对未按规定项目作业,漏项、缺项、只收费不维护的维修企业,坚决取消维护资格。同时要求承担二级强制维护的企业建立健全车辆维修合同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进一步推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维修制度,真正使车辆二级维护制度落到实处,全面提高运输车辆的技术等次,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加强价格管理,实行明码标价

    汽车维修业户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质价相符、正当竞争的原则。遵守《陕西省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任意抬高收费标准和采用低收费标准的不正当竞争,扰乱维修市场。道路运政机构一经查实,将按照交通部五号令《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

    (四)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打击违法经营。

    坚决打击清理不具备开业条件,无合法经营手续,无必备的维修设备和技术质量保证,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从事汽车维修,推销假昌伪劣配件、超范围作业、乱挂广告牌的三类汽车维修。这些不仅影响修车质量和行车安全,而且影响市容环境和汽车维修市场的经营秩序,损害了汽车用户的经济利益,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对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按技术规范作业、超范围作业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清理,实现国、省道及主要城镇三类维修业户全部纳管规范,对无证经营,占道修车进行清理取缔,屡禁不止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

    (五)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服务和安全意识

    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汽车维修技术标准,省颁工时定额,要求做到制度、规范、标准“三上墙”。各县(市、区)维管办在本辖区内1-2个有条件的建立24小时快速抢修网,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抢修力量、抢修车辆向社会告示,严格做到“有求必应,有救必援”的全天候优质服务。同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要求各维修企业的安全工作全部做到岗位、人员、制度、措施“四落实”,使每一经营者都明确“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基本思想,从而形成一个人人管安全,个个注意安全的良好气氛。

    三、整顿和规范的步骤

    这次整顿和规范汽车维修市场工作自3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起到2004年4月底,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各县(市、区)维管办应派专人负责,根据这次整顿和规范的范围和要求,对本辖区内所有维修业户(含未纳入管理的)进行排查摸底,并将排查结果造册登记,于2004年6月20日前上报市运管处。

    第二阶段,从2004年5月1日至2004年6月底,为检查整改阶段。对已批准开业的经营业户,由各维管办对其设备条件、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进行逐一检查,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手续的业户由各维管办统一组织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纳入管理。

    第三阶段,2004年7月1日至9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维管办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主动与公安、工商、城建、物价等相关部门的配合,有步骤地对汽车维修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特别是对一些黑户、钉子户给予坚决打击和清理,维护汽车维修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根据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处将组织联合执法队,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和执法,并对各县(市、区)整顿工作进行执法指导和政策支持,以确保专项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2004年10月1日至10月底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经过前两个阶段的整顿规范,及时总结评比,市上成立评比验收小组,分片进行验收,查问题、找差距,并在此基础上评比奖励整顿规范先进单位,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汽车维修市场行为规范。

    四、整顿规范的组织领导

    汽车维修市场的整顿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市上成立整顿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的领导小组,组长由运管处陈增发处长担任,副组长由运管处许晓蒲副处长担任,整顿规范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维修科,电话:0913-21521490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整治汽车维修市场,并分阶段向市整顿规范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同时将辖区整顿规范市场举报电话和领导小组名单及时上报市整顿规范办公室。

                                                          渭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章)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