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渭南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年度审验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维管办、市属维修企业:
为了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管理,提高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根据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渭运管发[2003]025号文“关于对全市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审验的通知”安排,市处自2003年3月19日—2003年6月13日对全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了年度审验,共审验维修企业110户,其中一类维修企业12户,二类维修企业98户(含自保)。审核结果为:合格企业11户,主要特点是设备、设施及人员条件符合要求,能够满足满足生产需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较好,经营行为规范,各类标准、单证齐全完备,安全消防条件符合要求。基本合格企业73户,主要特点是硬件设施、维修专用设备及人员条件基本满足生产需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执行较好,经营行为基本规范,各类标准、单证基本齐全,安全文明生产及消防条件需进一步加强。限期整改的维修企业17户,主要特点是设备、设施及人员条件有一定差距,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并落实不够,经营行为不很规范,标准欠缺,安全文明生产及消防条件达不到要求。降类或撤消的维修企业9户,主要特点是企业的硬件设施、设备及人员条件差距较大,无法满足生产需要,文明生产情况较差,生产场所不符合要求,有明显的安全隐患,不具备相应的类别资质条件。
各县(市、区)维管办自接本文件之日起应及时将审验结果向本辖区维修企业进行通告并向社会公布。降类企业将降低其类别,取消其车辆二级维护经营资格,收缴企业铜牌及许可证。限期整改企业自发文之日起限期整改一个月,同时停止其车辆二级维护业务。在整改期间,各企业应认真学习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尽快添置必备的维修设备,改造设施条件,增加人员并提高其技术水平,建立及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安全文明生产等条件。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自查合格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各维管办审查签注意见书后上报市处审核,复审合格后,将恢复其二级维护业务,超过规定期限整改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企业,将按降类予以处理。
附:渭南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年度审验结果名单
1、渭南市汽车维修企业二OO三年度审验合格单位名单
2、渭南市汽车维修企业二OO三年度审验基本合格单位名单
3、渭南市汽车维修企业二OO三年度审验限期整改单位名单
4、渭南市汽车维修企业二OO三年度审验降类单位名单
渭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章)
二OO三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