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运管发[2003] 062



 

关于营运车辆2003年度二级维护竣工检测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维管办、运输业户、维修业户、市检测站:

为加强车辆技术管理,提高汽车维修质量和车辆技术状况,健全车辆维修质量监控体系,根据交通部13令、4号令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文件规定,决定第三季度对全市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安排

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时间全市统一从6月25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

二、检测地点安排

中、省、市驻渭单位、临渭区、华县所属营运车辆到渭南市站北路19号市汽车检测站进行检测。澄城县、合阳县所属营运车辆到韦庄汽车检测站进行检测。

蒲城县、白水县所属营运车辆到蒲城县检测点进行检测。

韩城市所属营运车辆到韩城市检测点进行检测。

富平县所属营运车辆到富平县检测点进行检测。

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华县(金堆城)所属营运车辆分别到大荔县、华阴市检测点进行检测。

、检测程序

在检测期间二级维护到期的营运车辆,由车主首先到各县(市、区)运管所(维管办)领取《渭南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送检通知单》,然后将车辆送往车籍所在地具有二级维护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作业完成后,维修厂方应如实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并派员会同车主到指定的汽车检测站(点)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初检费由车主交纳,检测合格后,检测站出具检测报告单;初检不合格的,维修厂方返修或调试后,由维修厂方向检测站报请复检,复检费由维修厂方交纳,直到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具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四、车辆二级维护备案

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合格后,车主持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合同、车辆技术档案、车辆二级维护备案记录卡、费用结算清单、维修发票复印件到各县(市、区)运管所(维管办)办理备案手续。

五、检测项目和标准

1、汽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规定的“汽车二级维护检测项目”执行。

2、挂车按《陕西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挂车二级维护作业项目及技术要求”执行。

六、检测收费标准

1、由于受“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国务院有关费用减免精神,决定今年各类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费用予以降低调整,营运客车(含出租车)每辆次98元(减免30%),其余营运车辆每辆次105元(减免25%),挂车每辆次40元。

2、复检按实际发生的项次收费,每项次10元,但复检收费每车最多不得超过30元。

七、长期驻外施工单位的车辆检测

由车属单位出具在外省施工合同或证明、与施工地汽车B级检测站签定的检测合同,施工车辆明细表具文报市运管处申请自检,批准后凭施工地检测站出具检测报告单及相应单证办理三季度车辆二级维护备案手续,同时要接受市运管处赴当地进行质量抽查。

八、几点要求

1、各运输业户应在车辆二级维护到期后,主动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及时送检营运车辆。各汽车维修业户要认真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并积极会同车主送检二级维护竣工等辆。

2、凡在检测季度内未按规定上线检测的营运车辆,市处将在年审时按交通部5号令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在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期间内因发生事故或法院扣押的车辆,在使用前进行一次二级维护,持相应交警部门和保险部门事故认定书或法院有关裁决书到渭南市运管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综合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予以备案。

4、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是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车辆维护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维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因此,各县(市、区)运管所(维管办)要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积极组织车辆送检。同时,坚决杜绝检测期间车辆二级维护未经检测办理备案或提前备案,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市检测站应严格按照国标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和廉洁白律工作,自主安排检测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的食宿,同时自觉接受市运管处的管理和监督。

 

渭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章)

OO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