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 南 市 交 通 局 文 件
渭交发[2002] 301号
|
|
★ |
|
|
关于开展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市运管处、渭运(集团)总公司: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23号)和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陕交发[2002]4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汽车维修市场实际,现就开展全市清理整顿汽车维修市场秩序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整顿的任务、目标和范围 清理整顿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交通部和陕西省交通厅印发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方案和在全省开展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我市汽车维修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口大汽车维修市场监控力度,严格汽车维修市场准入条件,遏制车辆二级维护中出现的不正之风,狠刹漏项、减项和乱收费的现象;对不具备汽车维修经营条件,未取得经营许可手续的非法汽车维修“路边店”进行清理整顿和实施长效管理,采取“堵、疏”相结合的办法,为经营者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倡导合法、守法经营,扶优抵劣的经营风尚,以弘扬正气、规范市场。 清理整顿的目标是:通过这次整顿规范工作,使一、二类企业经营条件全部达标,三类企业逐步规范,非法经营得到取缔。维修企业实行挂牌经营,维修企业质量检验员全部持证上岗,维修企业公开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力争用一段时间使汽车维修市场秩序基本好转,政府对市场监管力度得到加强,维修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显著增强,维修行业形象不断提升。 清理整顿的范围:全市辖区内所有汽车(摩托车)维修和配件带修业户。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承担社会二级维护的厂家和国道、省道两侧的汽车修理“路边店”及城区占道经营无证修车的业户。 二、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严格审核企业经营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 结合汽车维修企业年审,对维修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登记。依据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陕西省贯彻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实施意见》,对企业设备条件、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达不到经营条件的企业,应针对缺陷和不足,督促其尽快完善,逾期仍达不到资质条件的,要予以降级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通过检查审核,明确维修企业技术类别,核定企业经营范围。 (二)加强二级强制维护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行驶 道路运输车辆实行二级强制维护制度管理,对保持车辆完好、减少车辆事故隐患、保障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是维修质量管理的中心工作。重点是落实二级维护作业规范、作业项目及质量保证期制度等。对未按规定项目作业,漏项、缺项、只收费不维护的,坚决取消维护资格,并按《道路运输维护管理规定》予以处罚。要求承担二级强制维护的企业建立健全车辆维修合同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进一步推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维修制度,真正使车辆二级维护制度落到实处,全面提高运输车辆的技术等次,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加强价格管理实行明码标价 汽车维修业户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质价相符、正当竞争的原则。遵守《陕西省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任意抬高收费标准和采用低收费标准的不正当竞争,扰乱维修市场。在全行业实行汽车维修业收费等级许可证制度,三类维修业户悬挂全市制作的收费公示栏。 (四)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整治“路边店” 近年来,"路边店"扰乱着汽车维修市场的正常秩序。有些“路边店”不具备开业条件,无合法经营手续,无必备的维修设备和技术质量保证,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从事汽车维修,推销假冒伪劣配件,承接高级别维护和大修业务等,这些不仅影响修车质量和行车安全,而且影响市容环境和汽车维修市场的经营秩序,损害了汽车用户的经济利益,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对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偷换汽车零配件、不按技术规范作业、超范围作业、随意抬高工时单价乱收费等违法经营行为要坚决打击清理,实现国、省道及主要城镇三类维修业户全部纳管规范,同时拆除不规范的广告牌,按其经营范围规范为“xx县xx汽车修理服务部”对无证经营,占道修车进行清理取缔,屡禁不止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 (五)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汽车维修质量 以提高汽车维修质量为中心,认真贯彻部、省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促使企业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车辆进厂、作业过程及车辆出厂检验制度,规范“三单一证”,落实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对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车辆逐步推行竣工质量上线检测制度。 (六)引导企业建立诚信机制,公开服务承诺 组织汽车维修企业开展“规范作业、合理收费、保证质量”的服务承诺活动,创造条件方便社会和车主监督,悬挂交通部统一式样的企业标志牌,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标准,落实汽车维修合同制度、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以及质量保证期制度,并设立质量信息反馈电话,及时返修和处理有关投诉。 三、整顿规范的方法和步骤 整顿规范工作自2002年11月1日起至2003年6月30日结束。整顿规范工作分为动员准备、组织实施、检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调查摸底。 1、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工具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发布整顿规范通告,宣传国家有关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及整顿维修市场的目的和意义。 2、在行业内召开一次整顿规范动员大会。 3、建立全市整顿规范举报网络,县(市、区)举报监督单位为各县(市、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由县(市、区)公布,市举报监督单位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举报电话:2152149 4、各县(市、区)组织人力对所属辖区维修业户: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并汇总上报市处(附一)。 第二阶段: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各县(市、区)应充分认识开展汽车维修市场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公安、工商、城建、物价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组成联合执法队,分阶段、有步骤地对汽车维修市场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查处典型违纪行为,以点带面,依法整治,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附二)。在此阶段,市整顿领导小组还将配合省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2003年5月1日至6月30日,总结评比,巩固提高。经过前两个阶段的整顿规范,及时总结评比,市上成立评比验收小组,分片进行验收,查问题、找差距,做好补课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评比奖励整顿规范先进单位,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汽车维修市场行为规范。同时,各县(市、区)将整治书面总结及汇总表务于5月31日前上报市局(附三)。 四、整顿规范的组织领导 汽车维修市场的整顿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为加强领导,确保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市上成立整顿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局陈铁夫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运管处陈增发处长担任,运管处李跃峰副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整顿规范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维修科,电话:091331521490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整治汽车维修市场,并分阶段向市整顿规范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辖区整顿规范市场举报电话和领导小组名单及时上报市整顿规范办公室。 附一、汽车维修市场清理整顿调查摸底表; 附二、汽车维修市场清理整顿进度表; 附三、汽车维修市场清理整顿验收汇总表。
渭南市交通局(章) 二00二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