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陕交运发[2005]68号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贯彻 落实《陕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运输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认
一、营运里程确定
(一)
客运班线全程按起始站至终点站的实际区间里程计
(二)
省内高速公路班线的区间里程由省局公布。途经该
(三)
省内非高速公路跨市班线的区间里程以各市的市境 二、票价表站点密度确定:
(一)
跨省班线按县进行核定。
(二)
跨市、跨县班线按乡镇进行核定。
(三)
县乡班线按行政村进行核定。
三、承运人责任保险暂不计入票价。
四、客运班线票价表报省、市物价检查所监制核发。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