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康 市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处 便 函
安市运管函字(2004)l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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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车辆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运管所: 关于2003年度道路运输业审验前,营运车辆必须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市处在审验文件中已有要求,现就有关问题再明确如下: 1、凡在车管部门登记日期在3个月之内的新车,在办理《道路运输证》时,不上线检测,待当年度审验开始时进行第一次车技评定和综合性能检测。登记时期超过3个月的,必须上线检测后方可办理《道路运输证》。 2、农用车和拖拉机暂不上线检测。审验时不填写车辆技术等级。
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章) 二00四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