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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科\城市客运管理科工作职责
来自:陕交运办发〔2005〕30
号
客运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省有关客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
二、负责对客运市场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并协调全省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
三、负责跨省、跨市旅客运输业务的许可和协调工作,核发相关营运证牌。
四、负责协调旅客运输组织工作。
五、负责协调组织全省客运年度检验工作。
六、负责协调处理客运业务纠纷。
七、负责汽车客运站(场)管理和站级核定、星级评定工作。
八、负责中外合资客运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货运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起草本省有关货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省道路货物运输及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的指导管理工作。
三、组织、落实指令性货物运输和重点货物运输任务。
四、负责全省交通物流的指导管理工作,需省厅补助的物流园区项目的确定工作。
五、负责协调组织全省货物运输年度检验工作。
六、负责中外合资及外省投资设立货运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市客运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本省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起草工作。
三、协调省际和省内市(区)之间城市客运管理关系,检查、指导、协调各市城市客运管理工作。
四、受理城市客运企业设立和企业兼并或重组申请,审核、办理市场准入手续,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受理城市客运运力投放申请,审核、办理市场准入手续,配发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
六、负责本省城市客运经营证件、营运标志的管理、核发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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