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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标
准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589—2004
前 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 3730.2 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代码(idt ISO 1176:1990)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车辆尺寸(neq ISO 612:1978)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GB/T3730.2,GB/T3730.3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车辆应满足4.1、4.2、4.3、4.4的相应要求。
4.1 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4.1.1 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表1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 (单位为毫米)
1)挂车车长为挂车最前端至最后端的距离;
2)即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下同;
3)当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动轴传递动力、具有驾驶室且驾驶员座椅后设计有物品放置空间时,车长、车宽、车高的限值分别为5200mm、1800mm、2200
mm;
4)指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四轮农用运输车,下同;
5)车长限值不适用于不以运输为目的的专用作业车;
6)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的车长限值为13000mm;
7)当货厢与驾驶室分离且货厢为整体封闭式时,车长限值增加1000mm;
8)对于货厢为整体封闭式的厢式货车(且货厢与驾驶室分离)、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及整体封闭式厢式汽车列车,以及车长大于11000mm的客车,车宽最大限值为2550mm;
9)定线行驶的双层客车车高最大限值为4200mm;
10)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车宽限值3000mm;车长限值不适用于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运送车辆的专用半挂车(但与牵引车组成的列车长度需符合本标准规定)和运送单箱长度大于12.2m(40英尺)集装箱的框架式集装箱半挂车;
11)对于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集装箱半挂车,以及组成五轴汽车列车的罐式半挂车,车长最大限值为13000mm;
12)自2008年1月1日起,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的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车长最大限值为14600mm;
13)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列车和运送单箱长度大于12.2m(40英尺)集装箱的框架式集装箱列车除外;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组成的铰接列车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时,车长最大限值为18100mm;
14)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挂车列车车宽限值3000mm;
15)对于集装箱挂车列车指装备空集装箱时的高度。2007年1月1日以前,集装箱挂车列车的车高最大限值为4200mm。 4.2
车辆的最大允许轴荷限值 4.2.1
单轴
表2
汽车及挂车单轴的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
(单位为千克)
4.2.2
并装轴
表3
汽车及挂车并装轴的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
(单位为千克)
4.2.3
其它类型的车轴
表4
4.4
其他要求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测量方法 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测量方法
A.1
车辆通道圆
A.1.1 汽车或汽车列车以直线行驶状态停于平整地面上。
A.2 车辆外摆值
A.2.1 汽车或汽车列车以直线行驶状态停于平整地面上。
图A.1
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示意图(汽车)
图A.2 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示意图(汽车列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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