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农用运输车 安全技术条件

GB18320—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农用运输车时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驾驶员、准乘人员和维护保养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运输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094-1999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10395.1-1989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eqv IS04254-1:1985)

GB 10396-1999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eqv ISO11684:1995)

GB/T14172-1993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 15742-1995    汽车电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6708-1996    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GB 18321-2001    农用运输车  噪声限值

GB 18322-2001    农用运输车  自由加速烟度限值

JB/T7235-1994    四轮农用运输车  试验方法

JB/T7237-1994    三轮农用运输车  试验方法

JB/T7736-1995    四轮农用运输车  可靠性考核

JB/T10195-2000    农用运输车  使用说明书编制规则

JB/T50096-1994    三轮农用运输车  可靠性考核评定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农用运输车  agricultural vehicle

以柴油机为动力装置,中小吨位、中低速度,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辆,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等,但不包括轮式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车组和手扶变型运输机。

3.2  三轮农用运输车  three-wheel agricultural vehicle

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11,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00Okg ,长不大于4.6m、宽不大于1.6m和高不大于2m的三个车轮的农用运输车。                                                                 

3.3 四轮农用运输车four-wheel agricultural vehicle

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7okm/h,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4500kg ,长小于6m、宽不大于2m和高不大于2.5m的四个车轮的农用运输车。

4  危险一览表

与农用运输车有关的危险见表1。                      

1  危险—览表

 

序号

   

有 关 条 款

 

4.1

机械危险

 

 

4.1.1

挤压危险

5.2.1~5.2.4,5.4.6

 

4.1.2

剪切危险

5.2.1~5.2.4

 

4.1.3

缠绕危险

5.2.1,5.2.5,5.6.6

 

4.1.4

引入或卷入危险

5.6.4,5.6.6

 

4.1.5

冲击危险

5.4.3,5.4.6,5.6.1,5.6.3

 

4.1.6

刺伤或扎伤危险

5.2.1,5.2.6.1

 

4.1.7

高压流体喷射危险

5.7

 

4.1.8

机器不稳定/倾翻危险

5.3,5.4.2,5.4.3.5,5.4.4

 

4.1.9

与机械有关的滑倒、倾倒、跌倒危险

5.2.4,5.2.6.1

 

4.2

热危险

5.8

 

4.3

电气危险

5.9

 

4.4

噪声危险

5.10

 

4.5

使用的或排除的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

 

 

4.5.1

接触或吸入有害气体、烟雾导致的危险

5.9.1,5.11

 

4.5.2

着火的危险

5.2.7,5.7

 

4.5.3

蓄电池的危险

5.9.1

 

4.6

在设计时由于忽略人类工效学产生的危险(机械与人的特征和能力不匹配)

 

 

4.6.1

不利于健康的姿态或操作费力产生的危险

5.2.2~5.2.4,5.4.2,5.4.3.2,5.4.5

 

4.6.2

不适当的考虑人的手臂或脚腿构造产生的危险

5.2.2~5.2.4

 

4.6.3

不适当的照明或照明不足产生的危险

5.5

 

4.6.4

工作位置可视性不足产生的危险

5.2.6.2,5.5,5.6.1,5.6.2

 

4.6.5

操作机构/控制装置的位置不合适产生的危险

5.2.2~5.2.5,5.4.2,5.4.5.1

 

4.6.6

误操作产生的危险

5.2.4,5.4.1

 

4.7

与安全有关的措施/装置缺乏和/或位置不正确产生的危险

 

 

4.7.1

各类防护装置

5.6

 

4.7.2

各类安全装置

5.6

 

4.7.3

起动和停机装置

5.4.1

4.7.4

各类信息或警示装置

5.5

4.7.5

安全标志和信号

5.5,7.3

4.7.6

动力切断装置

5.4.1,5.4.5

4.8

使用信息不当或不充分产生的危险

5.2.4,5.4.1,5.4.5.3,5.4.6.7

4.9

各种组合危险

 

4.9.1

紧固件松动、脱落产生的危险

5.4.4

4.9.2

操纵控制系统的失效、失灵产生的危险

5.4

4.9.3

机械不能有效地减速、停机和固定

5.4.3

   

 

 

5  安全要求和措施

5.1 一般要求

5.1.1 农用运输车的设计、制造应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在按制造厂产品使用说明书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时没有不合理危险。

5.1.2 农用运输车所采用的零部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 驾驶员工作位置

5.2.1 驾驶室内部空间

驾驶室内部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锐角、利棱或尖锐凸起物。5.2.2座椅座位与后部相邻部件、座位靠背各面交界不得有剪切和挤压处。

座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固定可靠,乘坐舒适。可调式座椅水平(纵向)方向的最小调整量应为±5()mm。座椅(位)调整时,不应有挤压危险。

座椅最大宽度应不小于400mm ,最大深度应不小于380mm,靠背高度应不小于260mm。

5.2.3  转向盘(方向把)

转向盘(方向把)中心应位于座椅(位)纵向中心面上,任何情况下的偏置量均应不大于5Omm。转向盘(方向把)与相邻部件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80mm。

5.2.4  操纵机构

农用运输车转向盘(方向把)、变速杆、踏板、手柄和开关等操纵机构应合理布置和配置,使驾驶员在座位上能安全和方便地控制和操作。除作用非常明确的外,应在操纵机构上或其附近用耐久性标志明确标明其功能、操作方向等。标志用操作符号应与背景有明显的色差。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所有操纵机构的浅显易懂且详细的操作说明。

踏板、踏脚板应采取防滑措施。

操纵机构运行区域内不得有剪切和挤压处,操纵力大于等于50N的操纵机构(不包括转向盘或方向把)周围应有最小50mm的间隙,操纵力小于5ON的操纵机构周围应有最小25mm的间隙,按钮/开关类操纵机构只要不存在误操作相邻操纵机构的危险,则无上述间隙要求。

5.2.5  进出驾驶室的通道

迸出驾驶座位的通道应畅通,最小宽度为250mm,通道内不应有影响驾驶员通过的操纵机构。车门打开时,车门上部通道宽度对三轮农用运输车应不小于450mm、对四轮农用运输车应不小于550mm,下部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0mm。

5.2.6 车门和车窗

5.2.6.1 农用运输车车门不得有自行开启现象,门窗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5.2.6.2 农用运输车驾驶室必须保证驾驶员的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所有车窗玻璃不允许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5.2.7 内饰材料

驾驶室的内饰材料应具有符合GB 8410 规定的阻燃性。

5.3  车辆稳定性

5.3.1 农用运输车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55%,封闭式车厢的四轮农用运输车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60% 。

5.3.2 农用运输车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转向轴(轮)载质量与该车整备质量和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比值对三轮农用运输车不得小于18%;对四轮农用运输车不得小于20%。

5.3.3 农用运输车在空载、静态状态下,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对三轮农用运输车不得小于25°;对四轮农用运输车不得小于35°。

5.4  操纵控制系统 

5.4.1  起动开关和油门控制机构

农用运输车起动开关各位置的功能、操作方向应清晰地标出,并与背景有明显的色差。农用运输车的起动开关不应依靠驾驶员施加持续力即可处于熄火位置。处于熄火位置时,只有经人工恢复到正常位置后方能在起动。

驾驶员在座位上应能使农用运输车熄火。

发动机油门控制机构应保证发动机在全程调速范围内稳定运转。

5.4.2转向系

      5.4.2.1三轮农用运输车的转向盘(方向把)不得设置于右侧,四轮农用运输车的转向盘必须设置于左侧。

5.4.2.2  农用运输车转向盘从中间位置想左或向右的最大自由转角三轮农用运输车不得大于22.5°;四轮农用运输车不得大于15°。

5.4.2.3  农用运输车应设置转向限位装置。

5.4.2.4  三轮农用运输车的转向轮向左或向右转角不得大于45°;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四轮农用运输车转向轮的横向测滑量应不大于5m/km。

5.4.2.5  农用运输车转向轮转向后应能自动回正。四轮农用运输车应有适度的不足转向特性。

5.4.2.6  农用运输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水泥或沥青道路上行驶,以10km/h的速度在5s之内沿螺旋线从直线行驶过渡到半径为12m的圆周行驶,施加于转向盘外缘的最大切向力不得大于245N。

5.4.3  制动系

5.4.3.1  农用运输车应具有独立可靠的行车制动系和驻车制动系。

5.4.3.2  行车制动在产生最大制动作用时的踏板力应不大于700N,驻车制动施加于操纵装置上的力:手操纵应不大于600N;脚操纵应不大于700N。踏板行程和驻车操纵装置的储备行程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5.4.3.3  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所有车轮都应装备制动器,行车制动系应采用双管路或多管路,当部分管路失效时,剩余制动效能仍能保持原规定值的30%以上。制动器必须有磨损补偿装置。

5.4.3.4 农用运输车在规定条件下的行车制动性能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a)农用运输车在规定条件下路试检验的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要求

 

农用运输车类型

制动初速度

km/h

满载检验制动

距离要求 m

空载检验制动距离要求 m

农用运输车任何部位不得超出的试车道宽度 m

最高设计车速≥40km/h的农用运输车

30

9

8

2.5

最高设计车速< 40km/h的农用运输车

20

5

4.5

2.3

 

b)农用运输车在规定条件下台试检验的制动力和制动力平衡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制动力和制动力平衡要求

    

四轮农用运输车

三轮农用运输车

制动力总和与整车质量的百分比,%

空载

60

满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