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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汽车维修业质量检验人员技术水平要求 JT/T425-2000 下载此标准(供打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以下简称质检人员)应具备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维修质检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应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6739.1-1997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一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JT/T 27.1-1993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汽车驾驶员 JT/T 27.18-1993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汽车维修工 JT/T 201-1995 汽车维护工艺规范 3、质检人员分级 依照GB/T 16739.1-1997中的6.3.2的规定,汽车维修质检人员分为质量总检验员和质量检验员。 4、技术要求 4.1质检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4.1.1质量总检验员应具备高中文化水平,持质检员证从事质检工作三年,且具有达到JT/T27.18要求的汽车维修工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并达到JT/T27.1规定的中级汽车驾驶员水平。 4.1.2质量检验员应具备高中文化水平,且具有达到JT/T27.18要求的汽车维修工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并达到JT/T27.1规定的中级汽车驾驶员水平。 4.2质检人员技术水平要求 4.2.1质量总检验员 a) 应系统了解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的主要规章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b) 熟知质量总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规范; c) 熟练掌握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基本原理、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相关的主要标准和规范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d) 独立完成并可指导他人完成汽车维修全过程的各项质量检验工作; e) 达到表1规定的理论水平要求和表2规定的操作技能要求。 4.2.2 质量检验员 a) 应系统了解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的主要规章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b) 熟知质量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规范; c) 掌握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基本原理、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相关的主要标准和规范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d) 独立完成并可指导维修工进行相关工种或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e) 达到表1规定的理论水平要求和表2规定的操作技能要求。 表1 质检人员理论水平要求 表2 质检人员操作技能技术要求 附录 A—附录B |
20000—09—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0—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