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对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要求

   


    一)汽车发动机专项维修

     汽车发动机专项维修是一项技术性较高的总成维修作业,需要业户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和必要的维修设备,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汽车发动机专项维修业户的发动机主修人员应不少于2人,检验人员应不少于2人;汽车发动机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主要设备有:

    压力机;空气压缩机;发动机解体清洗设备;发动机等总成吊装设备;发动机实验设备;废油收集机;数字式万用电表;汽缸压力表;量缸表;正时仪;汽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染油压力表;喷油泵实验设备;喷油器实验设备;连杆校正器;排气分析仪;烟度计;无损探伤设备;立式精镗床;立式珩磨机;曲轴磨床;曲轴校正设备;凸轮轴磨床;激光淬火设备;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

    二)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

    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总成维修作业,需要业户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和必要的维修设备,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汽车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的自动变速器专业主修人员应不少于2人,检验人员应不少于1人;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主要设备有:

    自动变速器翻转设备;自动变速器拆解设备;变速器维修设备;变速器切割设备;变速器焊接设备;变速器检测(漏)设备;零件高压清洗设备;电控变速器测试仪;油路总成测试机;液油压力表;自动变速器总成测试机;自动变速器专用测量器具。

    三)车身专项维修:

    车身主修及维修涂漆人员均不少于两名;检验人员应不少于一名。主要设备应具备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气焊设备;压力机;空气压缩机;汽车外部清洗设备;打磨抛光设备;除尘除垢设备;型材切割机;车身整形设备;车身校正设备; 车身尺寸测量设备;喷烤漆房及设备; 调漆设备(允许外协)

    四)电气系统专项维修

    电子电器主修人员应不少于两名;检验人员应不少于一名。主要设备应具备空气压缩机; 故障诊断设备;数字式万用电表;充电机; 电解液比重计;高频放电叉;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电路检测设备。

    五)其他汽车专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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