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 通 部 文 件 交公路发[2006)15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改装行 —、依法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
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 主要包括:
1.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指擅自将客车改为货车、
2.擅自改变车辆颜色。指擅自将驾驶室和车身改为与
3.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指擅自更换与原车型
对于小型、微型道路客运车辆加装前后防撞装置,道路
4.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指擅自加
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将破坏车辆本身的结构和性能,给车辆行驶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会造成道路运输市场的
二、坚决防止非法改装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严把道路 三、规范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改装行为
四、规范对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执法行为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认定非法改
五、实施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
六、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改装企业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主动配合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道路运输
车辆
改装
管理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交通部办公厅
2006年4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