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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规范填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申请表的通知
陕交运生函[2001]29号
各市运管处:
为了统一规范填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申请表”,根据交通部规定和陕西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审委员会会议精神,现就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表的具体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表和封面必须认真按照交通部规定格式填报,要求白纸、黑字,不得采取其它颜色及封面。
二、企业名称应填写为“陕西省×××公司”。
三、详细地址栏:填写时去掉选择部分,具体填写为,陕西省××市××区(县)××路××号。如: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8号。
四、持证上岗人员栏:只填写由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核发的驾驶员、乘务员上岗证人数。
五、资金栏:资本保值增值率百分比后的空栏应补填“客运净资产”。
六、上年度质量和安全事故情况栏“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应选择填写。
七、表六的“各类职称人员名单”,在下方应注明“有职称人员占管理人员的百分比”。工人技师,高、中级工不在比例。
八、表十的“营运客车驾驶员资历及上岗情况”栏,下方应注明“安全行车30万公里驾驶员数占全部驾驶员百分比”。
九、本通知未作统一规范要求的,按交通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OO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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