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全省邮政物流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的通知
陕交运发[2003]56号
各设区市运管处:
邮政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恩体各地均有反映。对此,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省邮政局也对全省邮政物流车辆进行了清理整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省内印有“中国邮政物流”字样车辆,均属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需按部、省有关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营运手续。
二、对印有“中国邮政”字样车辆,不办理道路运输营运手续。若发现印有“中国邮政”的车辆从事与邮政业务无关的任何运输,均按《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三、鉴于全省邮政物流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全省城乡间的物流流通。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各地应将邮政物流车辆及业务网点纳入行业管理,积极帮助其拓展业务,促进其规范运作。
四、为做好全省有证车辆的管理,省邮政局已列出72部邮政物流运输车辆(车辆及其牌号详见附件),这些车辆从今年7月起,开始办理所有道路运输营运手续。
附件:关于陕西省邮政车辆免费问题的通知
二00三年七月七日
|